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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语四千年:傅斯年眼中的中国通史

  □罗厚立  
    
  20世纪初年成长起来的中国学者中,影响大而真正识见高的并不多,傅斯年应属其一;但他在史学言说中却是相对“失语”者,尤其是在中国大陆。近年王?森关于傅斯年的专书出版,重建其学术、思想及其政治活动,傅氏的形象可谓面目一新。可惜此书是英文,大陆稍差的图书馆或不藏,能读到者似不多。以傅斯年的著述和学术功业,其影响应比现在大许多;但由于政治等原因,傅氏作品在大陆长期少见,仅近年稍有选本,实妨碍其思想、学术之流传。今湖南教育出版社推出《傅斯年全集》,虽仍不够全,并略有讹误,到底提供了研究傅斯年的基本资料。



  蒋廷黻曾经回忆说,傅斯年论政之作,篇篇都“好像集合了四千年的历史经验”。的确,言有所本而眼光通达,是傅氏言论的一大特色。但在具体研究中,他似更重视史事的横向关联,多次强调史事与周围的联系超过其与既往的联系。傅先生以为,“古代方术家与他们同时的事物关系,未必不比他们和宋儒的关系更密;转来说,宋儒和他们同时事物之关系,未必不比他们和古代儒家之关系更密”。法国史家布洛赫后来也曾引阿拉伯谚语“人之像其时代,胜于像其父亲”,以说明理解任何历史现象都不能脱离其发生的特定时代。

  故傅斯年主张:叙述史事应“一面不使之与当时的别的史分,一面亦不越俎去使与别一时期之同一史合”。这与侧重专题研究的陈垣看法相近,而与提倡治“通史”的钱穆颇有距离。陈垣曾告诉蔡尚思,“什么思想史、文化史等,颇空泛而弘廓,不成一专门学问”;只有“专精一二类或一二朝代,方足动国际而垂久远”。钱穆则主张历史是整体的,治史要“通”,而不甚赞成以“事件”为中心的专题研究,以为“事件”一旦抽出,则可能切断其纵横关系,反“无当于历史全体之真过程”。在其记忆中,北伐后暗中操控北大历史系的傅斯年主张“先治断代史,不主张讲通史”,两人为此颇有些冲突。

  那么,是否傅斯年在非史学领域才体现其语语四千年的通达风格呢?其实不然,傅氏早年在北大读书时便主张历史可“断世”而不必“断代”,且已形成其新颖而明晰的“断世”体系。一般皆知陈寅恪治史有其一以贯之的核心观念,即“种族与文化”,其实傅斯年亦然。他在五四前所著的《中国历史分期之研究》一文中已明确提出:“研究一国历史,不得不先辨其种族。诚以历史一物,不过种族与土地相乘之积。种族有其种族性,或曰种族色者(Racial colour),具有主宰一切之能力。种族一经变化,历史必顿然改观。”故其中国史之“断世”,即“取汉族之变化升降以为分期之标准”。

  而傅斯年的“种族”概念,其实也更多是“文化”的。在他看来:“中国历史上所谓‘诸夏’、‘汉族’者,虽自黄、唐以来,立名无异;而其间外族混入之迹,无代不有。隋亡陈兴之间,尤为升降之枢纽。自汉迄唐,非由一系。汉代之中国,与唐代之中国,万不可谓同出一族,更不可谓同一之中国。”故他断言:“自陈以上,为‘第一中国’,纯粹汉族之中国也;自隋至宋亡,为‘第二中国’,汉族为胡人所挟,变其精神,别成统系,不蒙前代者也。”在同一“土地”之上,先后两个“中国”的差异不仅体现在后者皇室将相多非汉种,更主要的是“风俗政教”的大不同。

  北伐后傅斯年成为北大教授,上课时仍贯彻这一早年确立的分期观念,其印发的《中国通史纲要》,再次明确“以‘民族迁动’为中国史分期之标准”,而具体的分期也基本相同。他在1931年给陈寅恪的信中重申:“中国之国体,一造于秦,二造于隋,三造于元。汉承秦绪、唐完隋业,宋又为唐之清白化,而明、清两代,虽民族不同,其政体则皆是元代之遗耳。”当然,傅斯年也注意到历代“政俗大有改易,不可不别作‘枝分’”;其枝分的标准分别是:上世为“政治变迁”,中世为“风俗改易”,近世为“种族代替”。

  在“中世”一段,“自尔朱乱魏,梁武诸子兄弟阋墙、外不御侮之后,南北之土客合成社会,顿然瓦解;于是新起之统治者,如高齐、如宇文周、如杨隋、如李唐,乃至侯景,皆是武川渤海族类之一流,塞上杂胡,冒为汉姓,以异族之个人,入文化之方域。此一时代皆此等人闹,当有其时势的原因,亦当为南北各民族皆失其独立的政治结合力之表现。”正因南北朝各族“皆失其独立的政治结合力”,所以才有隋唐“民族文化之大混合”。故“唐代为民族文化之大混合,亦为中国社会阶级之大转变”。

  他早年论证隋、唐皆“外国”说:“君主者,往昔国家之代表也。隋唐皇室之母系,皆出自魏虏,其不纯为汉族甚明”。而“唐之先公,曾姓大野”。不论是原姓李氏而赐姓大野,还是原姓大野而冒认李姓,皆当疑而证之。更广泛地看,“隋唐之人,先北朝而后南朝,正魏周而伪齐陈,直认索虏为父,不复知南朝之为中国”。当时将相,“鲜卑姓至多,自负出于中国甲族之上;而皇室与当世之人,待之亦崇高于华人”。若一般民俗,则“琵琶鲜卑语、胡食胡服,流行士庶间”,载记可考者甚繁。可知“隋唐所谓中华,上承拓拔宇文之遗,与周汉魏晋,不为一贯。不仅其皇室异也,风俗政教,固大殊矣”。

  后来陈寅恪申论李唐帝室非汉姓,曾引起轩然大波,朱希祖尝力辩其非,盖认为此说或暗示中国人久已无建国能力,当日本侵华之时而言此,太不合时宜。早存此见的傅先生闻此则“倘佯通衢,为之大快”。其实陈先生所见者远,在他看来,必知“李唐先世疑出边荒杂类”而“非华夏世家”,而后李唐三百年“政治社会制度风气变迁兴革所以然之故,始可得而推论”。故“李唐一族之所以崛兴,盖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长,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

  或即在此种族文化融合意义之上,傅斯年看出陈先生所发现者乃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件,反映了时代的结构性剧变,即其所谓“时代之Gestalt”。他申论说:魏晋以来“政治之最大事”即“整齐豪强之兼并,调剂中正官之大弊”。然“南朝立国本由过江之名士,济以吴会之旧门,为社会政治支配之主力,故此局面打不破”。北朝“以沿边之杂胡,参之中原之遗族而成之社会”,其政体虽与南朝略同,社会成分毕竟有差异。统一之后,“南北门阀各不相下,而新旧又异其趋向”,其终能形成以诸科考试代九品中正的制度,“与隋唐帝室出身杂胡不无关系”。此后科举制影响中国社会千余年,诚为“中国社会阶级之大转变”。

  傅先生断定,“此事关系极大,此一发明,就其所推类可及之范围言,恐不仅是中国史上一大贡献而已”。从唐代帝室种族考证“推类”至影响中国社会千余年的科举制,非胸中素存四千年史事的大手笔不易见及。鲁迅曾说,“凡人之心,无不有诗”。一读他人之诗而“心即会解者,即无不自有诗人之诗”。盖心中先有诗,则诗人“握拨一弹,心弦立应”。大约总要识力见解相近,然后可产生拨辄立应的共鸣。傅先生能看出陈先生之所欲言及其可能推广的影响,诚可谓知音。

  而傅斯年自己的治史取向却常被误解,其“史学即史料学”的说法更曾引起广泛争议。傅先生明言“反对疏通”,主张以“存而不补”的态度对待材料,以“证而不疏”的手段处置材料,只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但其自身作品,特别是其著名的《夷夏东西说》和《性命古训辨证》,又何尝少了“疏通”!他相当赞赏清儒“以语言学的观点解决思想史问题”的方法,更主张“思想非静止之物”,故在“语学的观点之外”,更须“有历史的观点”,以疏通特定观念“历来之变”。不过,若非胸有四千年,“疏通”甚易流于“妄诞”,这可能就是傅氏立言“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吧。

  其实傅斯年不仅历史眼光通达,他观察时事同样敏锐。早在1918年6月,他就不仅看出新俄之“兼并世界,将不在土地国权,而在思想”;更预见到“将来西伯利亚一带,必多生若干共和国”。当时恐怕极少人能有这样的未卜先知,其能如此,即如他自己所说,“吾辈批评时事,犹之批评史事,岂容局于一时耶”。正因其观察眼光不局于一时,复有其一贯的种族文化视角,故能所见深远。《全集》中类此睿见比比皆是,实在值得认真研读;其书信、遗稿中还有不少论学论时之作,惜未收入。

  《傅斯年全集》,欧阳哲生编,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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