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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嚼”余秋雨



金文明  潘文龙摄



  □本报驻沪记者 王寅

  余秋雨始终是一个风云人物,余秋雨三个字也始终是热门的关键词。在中国当代文化界,还没有一个人像余秋雨那样获得过如此毁誉参半的评价。日前,余秋雨再次成为新闻人物,一本22万字的《石破天惊逗秋雨》引爆了余秋雨散文中126处文史差错。与以往对余秋雨的指责和批评不同的是,《石破天惊逗秋雨》是第一本全面梳理和考辨余秋雨散文中文史内容的专著。《石破天惊逗秋雨》从“人物史事考辨”、“时、地、书、名考辨”、“职官旧制考辨”和“文词音韵考辨”四个方面,“运用可靠的文献资料,对他的差错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考证和辩驳”(作者语)。


  在作者金文明指出的差错中,唐代的道士吕洞宾被余秋雨当成道家始祖;为了配合岳麓书院建院800周年,宋代哲学家朱熹无端地少活了一年,他去世的时间从1200年变成1199年;金圣叹因为清朝顺治皇帝赞赏的话而感激涕零被写成为大明的灭亡而痛哭;1802年出生的法国作家雨果参加了1789-1794年的法国大革命;1883年去世的法国画家马奈神奇地活到了20世纪……
  2003年6月14日,《济南日报》刊登了《一本余秋雨惹出的书———访〈石破天惊逗秋雨〉作者金文明》。该报编辑还约请作者金文明对书中涉及的差错进行整理和摘要说明,尽管金文明对于这样学术含量很低的正误对比法表示过质疑,但是拗不过编辑的盛情,整理了40个差错及简要辨正,同时刊载于当天的《济南日报》。其体例如下:“三危山前发生过舜和三苗的大战吗?辨正:三危山在古代中国的西北,而三苗是南方两湖地区的小国,根本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战争。”
  6月19日,《深圳商报》刊登了对金文明的访谈《纠正余秋雨散文的126处差错》,《余秋雨散文中的40个差错》也同时见于该报。
  6月25日,《深圳商报》刊出专访《余秋雨谈所谓“126处差错”》。余秋雨回应金文明的“咬嚼”说:“他给全国读者开了一个大玩笑。”并表示“干脆借他的这本书写一本书,每一页的三分之一是他这本书的原文,三分之二是我对他的学术纠正”。
  6月23日和6月30日,《新民周刊》连续两期刊登了《“逗咬”余秋雨———“拷掠者”金文明访谈》和《再访金文明》。
  当事双方针锋相对、各执一词,在接受采访时的用词和语气均较为激烈。但是,导致这场笔战的平地而起的,并不是金文明的整部著作,而是一篇几千字的短文;余秋雨的回应所依据的也仅仅是一份并不完整的剪报。某些记者在采访时有失水准的提问(如把金文明质疑的《康熙词典》错当成《康熙字典》),加重了误解,不仅使问题显得颇为滑稽,同时也引起当事人更强烈的反应。交战双方对媒体都说了一些与学术探讨无关的过头话。余秋雨又一次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尽管这并非他的本意。
  而此时,这本引起一场论战的专著还没有开始在书店销售。
  6月28日,本报记者在该书作者的寓所见到了68岁的金文明。
  金文明的书房堆满了书,在他家的客厅和其他的房间里也见缝插针地做了书架。金家的藏书共计2.5万册,金文明因此获得1996年上海十大藏书家的称号,这个来自民间的荣誉头衔也被金文明印在自己的名片上。
  穿行在书堆缝隙之间的金文明,这一辈子吃的是语词的饭,他曾经参与《辞海》编纂,担任过《汉语大词典》编委、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总编辑,1996年退休后被聘为复旦大学出版社特约编审、《咬文嚼字》月刊编委。金文明有两大爱好:编词典和捉语言文字上的错误。编词典一直编到退休还没有罢手。而捉错至今,金文明已经写了180余篇咬嚼的文章,被他“咬”的作家有钱锺书、李国文、邵燕祥、董桥等人。
  金文明给余秋雨捉错的想法五六年前就有了,开始时没有想到成书。第一篇关于“致仕”发表于1999年第二期《咬文嚼字》。“这个词一错,他的古文功底一下子露了出来。写这篇文章就是提醒他一下。”此后,关于余秋雨的文章前后共发表了8篇。
  促使金文明进行全面提醒的还是余秋雨自己。在一封回答读者批评的来信中,余秋雨这样写道:“我认为,年轻人热爱文史知识不错,但是大量非专业的年轻人没必要过度地沉溺在浩如烟海又真伪难辨的古代文史细节间。因为这样做既是个人的不幸,也是中国文化的不幸。”
  余秋雨的“拒谏”让金文明“愤慨之极”。
  一天,一个朋友告诉金文明的一件事,让金文明的神色更加凝重起来。余秋雨有不少散文作品收入中学和大学的教材和课外阅读读本。上海大学出版社《余秋雨〈文化苦旅〉导读》收入了《道士塔》。文中在注解中将余秋雨原文的甘肃学台“叶炽昌”改正为“叶昌炽”,一位中学语文老师将此书拿来辅导学生,当说到“叶昌炽”时,没有想到麻烦来了,学生拿出正版的《文化苦旅》要求改正。老师吃不准了,只得说以原文为准。
  据金文明统计,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重印多次,累计近五百余万册,但是最初版本上的错误始终没有改正。
  此后,金文明十分注意余秋雨著作中文史方面的差错,发现问题,就记在卡片上,日积月累有了500张之多。
  金文明手中的余秋雨著作全部都是新华书店买的正版图书。一本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的《山居笔记》,已经被翻阅得严重变形,书脊和书页几近脱落。在每一页上,都有金文明用红蓝铅笔画下的记号,红蓝铅笔所及之处大多为古代典籍中的人名、地名、年代、官职和诗文的引文。金文明说,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疑问之处,而最后核实下来,没有问题的比例很低。
  在一本笔记本上,记者还看到金文明自己动手编写的一份长达数页的王安石年谱简表,在这份年表上,有根据王安石的出生年月顺序排下的公元年份、年号,王安石的年龄,官职,以及当年王安石所在的地点。此外还有一份王安石主要诗歌作品的标题汇总,这些诗歌标题后面均标注着有《王安石集》和《王荆文公李壁注》的页码标注。对于每个需要查证的作家诗人,金文明都会如此去做一番案头工作。
  金文明的严格和苛刻到了无以附加的地步,即使对自己也是这样。有一次金文明在《咬文嚼字》上发表了一篇短文,其中涉及元朝修宋史的部分,他想当然地落笔为“作于元朝初年的宋史”。文章发表后,这一错误并没有人发现。在2002年11期的《咬文嚼字》上,金文明化名赵鸣成,发表了《元朝修宋史不在初年》,文章结尾写道:“古语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这个教训能够引起作者的重视,那么,同样的差错以后就可以避免了。”
  《石破天惊逗秋雨》未售先热,但是该书出版的过程却一波三折。2002年6月,金文明应上海一家出版社之约,开始撰写《石破天惊逗秋雨》。花了3个月写完全书以后,金文明却被告知此书的出版计划已被取消。
  此后,金文明先后与8家出版社联系。但是,在看完书稿后,出版社都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其中不乏出版社提出这样的建议:如果能够请余秋雨为之写序,我们愿意出版。
  直到今年6月,《石破天惊逗秋雨》才由山西书海出版社出版。与此同时,该书的台湾版权也已售出。
  在采访金文明之后,本报记者与余秋雨在上海的助手金克林取得联络,提出采访余秋雨本人的要求。金克林和余秋雨交换意见之后的反馈是:余先生将不再就此事接受媒体的采访。余先生该说的话已经都说了,再说就很无聊了。
  据最新消息,余秋雨《道士塔》收入新编高中语文必修课本第三册,“叶炽昌”已改为“叶昌炽”。《老屋窗口》收入高中语文自读课本第一册;《信客》收入新课标八年级上册。

  我不是为余秋雨写的
  我没有想到的是余先生这么急地出来,你至少要看一看我的书吧。看了书,你再驳也来得及。他犯了很大的错误,没有耐心等我的书出来。他看了我的书,很多话就说不出口了。当然我可能也有漏洞,抓住我的漏洞来攻,也不晚嘛。虚心去听,人家会更敬爱你。居高临下,不会增加你的力量。
  我们就说“致仕”这个词。胡适的定义是死文字的和活文字的不能混淆起来,死的文字有一部分在人们实际的语言实践中会活起来,但不可能所有的死文字都活过来。有的死了,不过是现代我们语言中不再用,只是在谈到古代的时候还会用。余秋雨先生正是在谈到古代科举制度的时候用,那么,就应该按照古代的意思去用。你用错了,还用什么活文字来胡扯。这一看就知道是在诡辩。你借用古代词语,要看看人家能否接受,要是人家接受了,慢慢约定俗成了,你的用法就得到承认了。“致仕”就是辞官的意思,从来没有获得官职的意思,在你余秋雨先生当作获得官职来用了之后,再也没有见一个人用过,这就是空前绝后。这也叫死文字复活吗?
  比这个更厉害还有。王安石有一首诗《代陈景元书于太一宫道院壁》,诗曰:“官身有吏责,触事遇嫌猜。野性岂堪此,庐山归去来。”余先生在《寂寞天柱山》中,为了证明李白、苏轼、王安石都和天柱山(古代称为潜山)有关系,不惜把王安石诗中的“庐山”,改成“潜山”。这是蓄意篡改!学者这样搞,你在学术界就不要想混下去了。篡改古人的诗文这样的事情搞一次,就要身败名裂,这种做法比小偷还丑!
  余先生是一个喜欢创新求异的人。他会把“愤世嫉俗”写成“愤俗嫉世”,看得懂,但是很别扭。“纷至沓来”偏要写成“纷来沓至”。“芬芳”写成“芳芬”,古代没有这样写的。他喜欢用“一个词汇”,词汇是一个整体,是所有词的结合体,只能说“一个词”。这就好像人只能说“一个人”,不能说“一个人类”的道理一样。这种错误琳琅满目,一般学生看不出来。一个中学语文教师说,我们看到他最头疼了,我们和学生讲规范化,他跟你乱来。大家都去学,将会出现怎样的混乱局面?规范化的努力全部白费了。
  余秋雨先生说我已从“咬文”发展到“咬人”,还要咬到毛孔。既然这样,我就要咬到他的骨髓和灵魂。我坦诚地宣布,我会咬到底的,我不单单是咬余秋雨先生一个人。任何人的文史差错我都不会放过。保护老祖宗的遗产,我当仁不让,在这一点上,我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这本书不是为余秋雨先生写的,而是为广大秋雨散文迷写的,是为莘莘学子写的。他的文章中的差错的负面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任何一个有责任感的人都会来做。在我之前,有人做过,但是更多的人没有做,如果有学者就他们熟悉的方面来写,会比我写得更精彩,更出色。别人没有时间,我来做!我不吃这个苦,谁来吃这个苦。
  说我靠批判名人暴得大名。我已经68岁了,我还要什么名?我选择的事业就和出名无关。欧洲有一个学者说过:如果一个人被判处了死刑,不要处死他,可以让他去编词典。编词典是一个苦不堪言的事情,没有名利可图。
  余秋雨先生聪明、文思敏捷,文章写得好是事实。写亲情、友情、写现代的那些文章都非常好。即使是和历史有关的文章,比如《一个王朝的背影》就非常好。但是我不能看他写其他题材的文章,看他文章中有这么多的错误,我感觉到这个人既可爱又有点可憎。必须承认余秋雨先生涉猎甚广,这些典籍史料,即使走马跑一遍,也要不少时间。上下古今,就一般的知识分子来讲,很不容易。但是他的古文基本功太差,很多事情是不能胜任的,而他偏要这么做。
  希望余秋雨先生冷静下来看了书,我说得不对的地方,指出来,我道歉都行。今后,余秋雨先生的文章还是要看的,我也希望以后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咬不出东西来,这样我会为他感到高兴。

  ■背景
  非现场的辩论赛

  “致仕”能理解为“获得官职”吗?
  辨正:不能。“致仕”指古代官员年老退休,把它理解为“获得官职”是错误的。
  余秋雨:金文明说,“致仕”是指退休,据说他为这“常识”还去查了《词典》。其实不必查,我可以当面告诉他形成这个含义的曲折原因:从两千多年前的儒学典籍起确实有把退休说成“致仕”的,因为在“致”字的很多含义中,有一个接近于“归还”;一个人归还官职、禄位给君王,那就是退休。但这是早已不用的古语,而“致”字的常见含义是达到、给予。我并不是在文章中讲解某个古代术语,而是在用现代话语写现代散文,因此必须服从现代规则,岂能将退休说成是把什么“归还给君王”。古词变义,比比皆是。在现代写作中,虽是一些同样的字,却完全可以不去考虑它们的古义。例如我们今天写“行走于大野荒原之间”,不必考究在古代经典中“大野”是指山东巨野县北的湖泽。这个问题,胡适之先生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就有不少主张和实践,清楚地划分了“死文字”和“活文字”的区别,建议金先生去认真读一读。
  金文明:诡辩是余先生一贯使用的手法。他在“致仕”一词上所作的诡辩,让他在世人面前进一步出尽了洋相。余秋雨《山居笔记·十万进士》文中的原话是:“大量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一生最重要的现实遭遇和实践行为,便是争取科举致仕。”很明显,余秋雨在这里是把“致仕”当作“获得官职”来用了。“致仕”自古以来就只有“辞官”一个意思。
  余秋雨谈的是古代科举的话题,用得到去创造新义吗?所谓“新义”不是哪个人可以自说自话凭空创造的。它必须能为人们所接受,并在语言的实践中逐步推广,约定俗成。词义具有凝固性与整合性。“致仕”这个词的意思并不是“致”和“仕”两个字意义的简单相加。不能因为“致”的常用含义有“达到、给予”的意思,就可以把“进入仕途”的意思强加给“致仕”。这是语言学的常识。
  胡适先生谈论的“死文字和活文字”问题,是针对新文学创作而言的。某些死去的旧词经过改造,赋予新的意义,可以让它复活,但必须符合现代语言发展的规律,并不意味着让他个人随心所欲地乱说乱用。
  明初的江南首富沈万三生前有沈厅吗?
  辨正:没有。沈厅是沈万三的后代在清乾隆年间建造的。
  余秋雨:我现在手边正好有一本文汇出版社出的《余秋雨简要读本》,关于这一段是这样写的:“这个码头属于一所挺有名的宅第,现在叫做‘沈厅’,据说与明代初年江南首富沈万山和他的后代有关”。这难道有什么问题吗?那篇文章初稿时我对沈厅的建造时间尚未研究清楚,表述上有点模糊,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很快就写清楚了。金文明利用我研究出来的成果,去反“咬”我初稿中的模糊,这种做法有点戏弄读者。其实,我直到今天为止还没有研究确定沈万山生前在周庄居住的准确地点。一旦研究出来,金文明又会立即拿过去,宣布以前世间谈到过这个问题的一千篇文章出了一千个“差错”!
  金文明:他什么时写初稿我不清楚,但他在2003年3月《文化苦旅》最新版本中还是这样说的:“这个码头属于一所挺有名的宅第,现在叫做‘沈厅’,原是明代初年江南首富沈万山的居所。”
  “简要读本”把“据说与明代初年江南首富沈万山的居所”一句,改为“据说与明代初年江南首富沈万山和他的后代有关”。这种模棱两可的写法,活现出余秋雨捉襟见肘的无奈窘态和遮羞盖丑的良苦用心,哪里谈得上什么深入研究的最新成果,简直是一笔糊涂账!他还是坚持沈厅与“江南首富沈万山……有关”,这不是活见鬼吗?至于所谓“和他的后代有关”,也是羞羞答答的说法。沈厅就是后人建造的,怎么会仅仅是“有关”呢?所以,余秋雨说自己“很快就写清楚”了,应当把“清楚”二字改成“模糊”才对。
  北宋隐士林和靖有没有妻子和小孩?
  辨正:历史早有定论:林和靖“不娶,无子”。史称他“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余秋雨想推翻这个定论,但毫无根据。
  余秋雨:又是老毛病,对于自己未曾见到的材料断言“毫无根据”、“纯属杜撰”。大家知道,历史上曾出现过一个叫林可山的人,自称是林和靖的七世孙。一个叫姜石帚的人因此作诗:“和靖当年不娶妻,因何七世有儿孙?”这件事使得文化界一直有一批人认为林和靖有妻有子,当然,即使有妻也未曾举行过嫁娶仪式。我倒并不过于相信有关林可山的材料,但一直觉得能写出《长相思》的林和靖,必然有过深刻的恋情体验,那首词大家都能背诵。很多文化大师也偏向于这一观点,并非金文明所说的“毫无根据”。如果金文明真想涉猎一下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他开一点书目。
  金文明:关于林和靖是否有妻有子的问题,我已在书中考得一清二楚。余先生提到的“林可山”,此人本名林洪,字龙发,号可山,是个文化骗子。他在《山家清供》中称林和靖为“吾翁”(就是“我父亲”的意思),而在他的另一部笔记《山家清事》中摇身一变,又成了林和靖的七世孙。对这个骗子的伎俩,当时的学者陈世崇、韦居安等早已有所揭发和讽刺。据查证,林洪生活在南宋末,而林和靖则为北宋前期人,两者相距200多年。这样荒唐的作伪行径,真让人笑掉了大牙。
  余先生至今还在坚持“林和靖有妻有子”的观点,他的惟一依据,是林和靖写过一首《长相思》词,我把它抄在这里: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你们能从这首词里找到林和靖有妻有子的证据吗?但我们的余先生就能,他只用“林和靖必然有过深刻的恋情体验”一句话,就把子虚乌有的事情变成了真实的历史。这就是余秋雨“大文化思考”的最本质的体现。有人说这是“鬼画符”,你们看像不像。
  金圣叹是为哭大明灭亡而被杀的吗?
  辨正:据史料记载,金圣叹曾对清朝顺治皇帝赞赏他的话感激涕零。他不可能为大明的灭亡而痛哭。
  余秋雨:我的原文是:“真正能够导致亡国的远不是这些才子艺术家。你看大明亡后,唯有苏州才子金圣叹哭声震天,他因痛哭而被杀。”才子,当然不算“忠臣”。他又在歪曲我了。他自称“参与编纂”的《辞海》说金圣叹“入清后,以哭庙案被杀。”我和《辞海》,错在哪里?
  金文明:读者根据他那段原文的逻辑,当然会得出一个结论:金圣叹因痛哭(大明的灭亡)而被杀;金圣叹是大明王朝的忠臣。但事实上是,“哭庙案”并不是哭大明王朝的,而是清初吴县诸生为了抗议贪赃枉法的县令而进行的“抗粮哭庙”。“庙”指的是文庙(即孔庙),而不是明朝皇帝的“宗庙”。余秋雨在这里恐怕是把“哭庙”当作“哭明”了吧。
  《辞海》说金圣叹“以哭庙案被杀”,可以理解为“受哭庙案牵连而被杀”。根据当代学者的考证,金圣叹并没有参加聚众哭庙的行列,他是后来被牵连进去的。余秋雨对金圣叹的一生懵然无知,还要痴人说梦似的大谈什么“哭声震天”,实在是不应该的。
  余秋雨:金文明这样的“咬嚼派”,究竟在“咬嚼”什么!乍一看连毛孔都“咬”到了,像是在做学问,其实对于稍稍大一点的文化学术课题都一片茫然。以为是“考据派遗风”,却连清代考据派大师王引之也不知道。“考据派”心中是有大文化的,“咬嚼派”没有。金文明先生这样的人既没有获得“考据派”的本事,又由于个人的种种文化限制,不懂得现代国际间的治学形态,可谓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成了我在《文化苦旅》里说过的专门卖弄典故的“夜航船文化”的末流。
  我不知道所有心存良知的家长,读了金文明编制的“差错”和问答,还愿不愿意再让自己的子女去接近这样琐碎又狰狞的“中华文化”。中华文化现在遇到的根本问题是如何摆脱自己身上无数陈腐、无聊的包袱,重新寻找到秦汉雄魂、唐宋风范,激发起巨大的创造力,与国际接轨。但是,有太多的名堂阻碍着这次转型。(资料来源:楷体字部分摘自《济南日报》;余秋雨辩辞摘自《深圳商报》;金文明辩辞摘自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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